根据《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学科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一)生命科学学院组织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参加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下设以生命科学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工作小组。招生领导小组统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各项具体工作,履行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责。
(二)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组长及成员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教师组成,两个小组的组长应为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对“材料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保密及纪律等教育培训,确保招生工作按照规章及程序进行,保证工作质量。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报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达到硕士培养单位毕业要求,须在博士录取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三)心理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往届硕士毕业生。近五年在生物学科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或主持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至少1项(除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有厅局级及以上科研获奖至少1项(排名第一);或与申请专业密切相关的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第一)。
2.应届硕士毕业生:在生物学科国内外高水平期刊上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至少1篇(第一作者);具有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经历。
(五)申请人具备一定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通过 CET-4(400 分及以上)或 CET-6(350 分及以上);通过 PETS-5;雅思≥5.0分或 TOEFL≥75分;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在英语国家或地区有6个月及以上合作研修经历;在英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生物学科领域的论文。
生命科学学院不招收其他语种报考。
(六)生命科学学院招收跨学科报考,限定学科包括:化学(0703)、自然地理学(070501)、海洋生物学(070703)、生态学(0713)、药学(0780、1007)、中药学(0781、1008)、生物医学工程(0831)、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与医药(0860)、农学(09)、基础医学(1001)。
三、组织流程
(一)网上报名
申请者按照当年招生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形式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者报名前须仔细阅读当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公告和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或公告。
(二)提交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申请表》。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1 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3.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书。个人自述内容包括学习(工作)及学术研究的简历、知识储备情况、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重点说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重点含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
4.《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须出具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书须由专家签名。拟报考导师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学籍证明及研究生证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6.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生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7.有效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8.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
9.学术论文等各类成果复印件(影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能力或成就的材料,如专利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实践类成果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展览证书等)。
10.《新疆师范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提交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在网络报名提交的同时,按当年招生实施细则或招考公告的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压缩包及纸制版材料(均含材料目录清单及按清单顺序整理的文件夹或装订成册的邮寄材料)。缺失电子材料或纸制版材料中任一类,申请者无初审成绩。
(三)材料审核及跨学科认定
1.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原则上由至少5位(含)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教授不少于3人;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人)。
2.审核基本程序
第一步,材料形式审核。“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进入后续的考核程序。
第二步,材料评价审核。“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给出审核意见,重点考核报名者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力。材料审核满分值为100分。材料审核小组成员评审考生提供的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研究成果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材料并进行赋分考核。各部分基本分值分配如下:个人自述及研究计划书20分;硕士论文30分;研究成果25分;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25分。材料审核小组成员独立打分,所有小组成员的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考核程序。
3.跨学科认定。申请人是否为跨学科由学院在材料审核时认定。
4.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抽查学院初审材料并复核学院初审结果后,公示进入复试考核人员名单。
(四)复试考核
1.本学院按一级学科组建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每小组由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2.复试综合考核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及运用知识的能力、领域内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科研潜力、外语能力(含专业外语,包括科技文献阅读、论文写作、口语交流等)、创新意识与能力、实验操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心理状况等。
3.复试综合考核形式:专业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试)。 专业笔试科目为生命科学基础与前沿进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包括:专业素质评价(40%)、科研能力评价(30%)、英语口语水平评价(10%)、综合素质评价(20%)四部分,复试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独立赋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每位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 25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4.复试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笔试×40%+专业综合面试×60%。
5.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在复试综合考核后3天内公示。
注:复试综合考核的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中任何一项低于百分制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核成绩、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及公示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以报考学科方向为单元按照申请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公示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公示期不少于7日。
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定的录取名单并公示。
四、公示及监督
(一)学院按招考信息发布、材料审核和复试综合考核各阶段流程及要求进行公告、公示。
(二)监督及违纪处理
1.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咨询或提出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调查或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2.对于违背规范操作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采取相应处理,对严重违纪违规考核组专家及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严肃追究责任人及责任领导的责任。
3.申请者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科研成果有学术不端情形,或出现其他违纪行为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申请、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3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
4.报名时填写的表格在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请自行下载填写。
5.学院、学校咨询及监督渠道
学院咨询及监督电话:0991-4164813;0991-4164806
学校监督电话:0991-4332532;0991-4112165;0991-4113502
学院工作邮箱:13150301500@163.com
6.邮寄材料地址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观景路100号新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邮编:830017;电子邮箱:169187787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