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25-03-25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新疆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选拔具有培养潜力研究生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坚持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二、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复试工作,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调剂工作小组等。 

三、复试方式、时间、场地和复试内容

报到安排

时间:3月26-27日10:00-13:30,15:30-19:30(须在复试前一天完成报到)

地点:新疆师范大学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07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991-4164813

)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开展专业复试工作。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时间及地点

植物学学科专业:3271530-193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2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4室。

动物学学科专业:3271000-140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2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4室。

微生物学科专业:3271530-170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0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5室。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学科专业:3月27日10:00-14:0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0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5室。

学科教学(生物)学科专业:3281000-193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2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4、515室。

生物与医药学科专业:3271730-1830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0室;等候室:温泉校区笃学楼(4号教学楼)515室。

)复试内容主要由三部分组成:综合面试、专业知识考核、外语听说测试。

1)综合面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规范等;首先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其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对学术型考生要加强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对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是对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试题重点考查该科目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理论等,以综合性、开放性试题为主。

3)外语听说测试中非外语类考生需进行与初试外语科目相同的外语口语测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在学院网站发布,请持续关注。

四、调剂工作细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官网(https://yjsc.xjnu.edu.cn/)

(二)调剂工作要求

1.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并组织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一般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3.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做为遴选依据。

4.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三)调剂信息发布

届时请登录以下网站查阅: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官网(https://yjsc.xjnu.edu.cn/)

五、复试成绩折算办法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面试满分为50分专业知识考核满分40分外语听说测试满分10分。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核算公式如下:

初试成绩总分满分为500分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六、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前组织管理

1)核查考生资格。收集应届考生学生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收集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扫描件及学历电子证书备案表电子版。

2)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3)其他相关材料以学校官网发布为准。

(二)复试过程管理

1.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

1)确定复试专家组成员到位。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复试小组由5人(含外语听说测试教师)组成,复试成员为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2)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必须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复试过程影像资料由学院留存3年。

3)复试期间,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全程需佩戴工作证,不得将手机带入现场。

4)准备相关表格,安排记录人员。复试记录人员为两人以上,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面试登记表提交学校研究生处招生科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可修改。

5)复试时间。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6)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复试过程中,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总成绩排名方式

总成绩按照学科专业排名,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1)一志愿上线考生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比较外国语成绩

2)各批次调剂考生分批次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一批次总成绩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再比较外国语成绩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区分学科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总成绩相同,比较复试成绩。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3.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试加试科目有一门及以上低于60分者。

4)复试过程中缺考或违纪者。

5)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4.同等学力加试

1)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需按要求加试与初试科目不同的两门课,与复试过程分开进行。每门满分为100分,考试科目名称及参考书目与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一致。

2)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3天内在学院官网对考生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考号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对享受初试加分照顾政策或专项计划的考生要进行备注。

学院官网网址:https://smkxxy.xjnu.edu.cn/

八、严肃考风考纪

如有考风考纪问题,考生可向学院复试纪检监察组举报或申诉。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电话:0991-4164806(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九、咨询方式

我院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解疑释惑,对特殊考生及时帮扶。

学院咨询电话:0991-4164813(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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