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1-16

按照OBE教育理念,为更好地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体系,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学生的志向、爱好,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促进人才培养工作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根据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新师校发〔2024〕54的文件要求,生命科学学院制定本转专业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赵惠新

副组长:阿迪力·阿吾拉、刘彬

成员:张瑞、陈凌娜、庄伟伟、朱艳蕾、佟童、任强林、苏日耶姆·尼加提、李梦圆

联系人:赵辉

工作职责: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转专业方案的制定、组织并监督转专业工作的实施、审批学生转专业申请及安排转专业考核等工作内容。

二、基本条件

新疆师范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一和大二学生均有资格申请转专业。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学生自愿、学生和学院双向选择、学院择优录取的程序执行,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获准转专业的学生若放弃转专业资格,不得再次申请。大二文科学生若转入需补修转入专业的全部专业基础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如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专长的,或在原专业确有困难而无法继续学习的,可在入学后两年内按学校学院规定的受理时间和程序申请转专业

2.在读期间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确实不能在原专业学习的

3.留级或休学复学时,若原专业停招、撤销等原因无相应专业复学的;

4.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满正常退役后复学的

5.其他符合转专业规定的特殊情形。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生物学专业体检标准者;

3.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者;

4.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

5.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6.在校期间有违规违纪等行为或受处分者;

7.按照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特定的招生政策录取的或录取时限制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如定向生、专项生、免费师范生、特培生、委培生等;

8.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体育类、艺术类、专升本、特招生、单独招生等);

9.应作为降级试读或退学处理者;

10.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三、接收计划

为保障学科协调发展,学院生物科学专业转入人数原则上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15%,转入人数不超过18人;生物技术专业和生物工程专业不超过专业年级学生人数的25%,转入人数均不超过20人。各专业最后转入人数根据学院综合考核测评成绩确定。

四、考核内容

转入学生考核内容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面试考核:

1.学业规划:了解学生学业发展目标及计划。

2.专业认知: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的了解及理解水平。

3.语言表达能力(含心理素质):考察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4.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考察学生学习能力及创新实践能力,如已有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专利、CET-4等。

五、考核方式

1.成绩评定总则

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与其学业平均成绩相结合的办法,综合评定学生的最后成绩。按照总评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其中综合素质面试考核综评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学院面试考核小组对拟转入学生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评定,其占总成绩的60%。

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各部分比例如下:学业规划(25%)、专业认知(40%)、语言表达能力(含心理素质)(20%)、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15%)。

3.学业成绩:采用其原专业所有课程的平均成绩作为考核成绩,其占总成绩的40%。

六、考核安排

1.每年学校下发转专业工作通知后,学院会根据各专业每年招生人数确定接收的专业人数和接收要求,上报教务处汇总。经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向学生公布。 

2.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填写《新疆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经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提交到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同时提交由原学院教学工作办公室签章的学生本人大一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单(大一年级)和大一两学期学业成绩单(大二年级)、学生工作办公室签章的学生所在专业(班级)大一第一学期课外素质测评成绩单(大一年级)和大一两学期课外素质测评成绩单(大二年级)。

3.学院面试时间:申请学生资格审核无误后一周内进行面试考核。

4.学院面试地点:温泉校区科技楼334会议室或笃学楼510会议室。(具体地点和时间学院教务办会及时通知到转专业申请学生的所在学院教务办)。

七、结果公示

录取按各专业转入学生计划数,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成绩及录取结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转入学生排序后的名单(含转入学生就读班级信息)报送教务处。

学生在学校正式名单发布之后3个工作日内须到学院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放弃转专业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转专业申请。

八、纪律要求

学院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考核,认真选拔,接受师生监督。对转专业中的违规行为及涉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追究相关人员及部门责任,并根据领导干部问责相关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情节严重者,将按管理权限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有违规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九、咨询服务

时间:2025年2月19-28日(工作日)

地点:温泉校区笃学楼507室

联系人:赵辉老师(教学秘书)

联系电话:0991-4164813、15009912973

学院网址:https://smkxxy.xj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