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我校各类推免计划、条件和原则见《新疆师范大学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以及研究生处关于推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生命科学学院推免招生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二、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落实研究生推免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做好研究生推免工作,学院成立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考核小组。
三、推荐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考查、客观评价”的原则。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核、保证质量的原则。在推荐选拔工作中,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包括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也要考核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院硕士点学科布局和发展需要,经领导小组讨论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1.生物学一级硕士点分配4名专项计划推免生,课程与教学论或学科教学(生物)方向分配1名,5个二级点各分配1名。
四、评分规则
1.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
2.学生的学业方面总体表现,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MHK成绩、普通话考试成绩。
4.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综合表现。
按照上述四个方面,考核小组专家对申报推免的本科学生进行综合打分,根据每个学生最后的平均得分进行排名,择优推荐。
生命科学学院